各会员单位: 现将国家林业局人才开发交流中心《关于举办林业企业走出去战略培训班的通知》(林才开字〔2015〕03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企业实际自愿报名参加。
国家林业局人才开发交流中心文件 林才开字〔2015〕3号 关于举办林业企业走出去战略培训班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厅(局),内蒙古、吉林、龙江、大兴安岭森工(林业)集团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局,有关林业企事业单位: 为落实国家鼓励企业“走出去”战略,按照国家“丝绸之路经济带”和“海上丝绸之路”战略规划的总体要求,帮助我国林业企业更好地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和两种资源,积极开拓海外市场,加快我国林业企业对外贸易与投资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我中心决定举办林业企业走出去战略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一)我国林业产业发展现状与国家实施“走出去”战略的基本形式和任务; (二)我国对外贸易与合作的形势与特点 ——我国主要贸易伙伴的需求变化趋势及外贸政策取向; ——国际市场环境、市场潜力、销售渠道、竞争趋势分析; ——全球贸易壁垒、知识产权保护最新发展趋势及企业应对策略; (三)如何对国际市场进行调查与可行性分析; (四)企业开展境外投资所关心的重点、热点问题; ——海外并购的注意事项; ——品牌企业实施“走出去”经验交流与案例分析; (五)如何积极应对国际贸易争端,提高我国林业企业的国际竞争力; (六)如何合理安全地利用国外林业资源,保障我国木材、野生动植物等资源需求; (七)CITES公约与我国野生动植物进出口审批制度; (八)中国中小企业走出去平台建设情况介绍。 二、培训师资 培训班邀请我国中小企业走出去平台建设有关负责同志、国家林业局有关部门负责同志、知名进出口企业负责同志、知名专家教授主讲。 三、培训对象 地方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负责林业产业发展与走出去平台建设的负责同志,各有关林业企业、院校和科研院所相关管理、营销与科研人员。 四、培训时间、地点、费用 2015年4月1- 4日(1日报到) 南宁市 具体报到地点另行通知。 培训费1580元/人,请提前汇款或于报到当日交纳,由国家林业局人才开发交流中心开具发票。培训期间食宿费用自理。 汇款地址: 开户名称:国家林业局人才开发交流中心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和平里支行 账 号:0200 00420901 4423 185 五、报名办法及注意事项 (一)请各省级林业主管部门统一组织报名,各单位根据具体情况也可直接报名。 (二)请各单位于培训班开班前10天将报名回执发送邮件或传真到会务组,以便统一安排和发送报到通知。 六、联系方式 国家林业局人才开发交流中心人才开发处 联 系 人:何乐观 李卉 联系电话:(010)84238763 84239342 会 务 组 联 系 人:杨 杰 联系电话:(010)88978700(兼传真) 13691100189 电子邮箱:lypx2012@163.com 附件:林业企业走出去战略培训班报名回执表
国家林业局人才开发交流中心 2015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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